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8)157號“關于再生資源增值稅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08年12月9日下發后,為了貫徹文件精神,明確退稅程序,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還接受記者采訪,回答記者提問;2009年2月13日財政部又以財監(2009)7號文進一步明確了辦理再生資源增值稅退稅程序。事后,浙江、上海、山東、江蘇等省陸續出臺了再生資源增值稅退稅審核審批操作辦法,經一季度左右的實踐,現綜合反映“通知”對再生資源行業帶來的影響及若干調整建議。
一、我國再生資源行業現狀
我國再生資源行業現狀是:再生資源行業產業化進程緩慢,目前仍處在較低發展水平;龍頭示范企業少且生長發展緩慢;管理滯后、隊伍龐雜、組織無序、經營規模偏小;回收率低,回收利用技術落后,生產加工裝備不足;回收和資源利用率低下,二次污染較為突出。
雖然我國再生資源行業仍處在較低發展階段,基礎薄弱,與我國現代化建設進程有某些脫節之處。但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事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顯現,在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和諧社會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1、再生資源年回收規模達GDP的 1.07%—1.15%
據測算:1958—2007年,全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量超過15億噸。“中國再生資源產業發展報告也透露:2005年、2006年國內回收各類廢舊物資達9567.82萬噸和10460萬噸,回收總值為1751.37億元和2420.63億元。2007年國內回收總量和總值分別為11847萬噸和2961.48億元,比2006年分別增長13.6%和22.3%,回收總值占當年GDP的1.07%。
2、再生資源從業人數眾多
A、據2006年全國供銷總社再生資源工作會議透露:全國縣以上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有2800余家,回收網點12萬個,加工企業1500多家,從業人員60萬人;
B、據周宏春在“我國再生資源產業發展現狀與存在問題”(見文獻2)報道:全國再生資源回收企業達5000余家,回收網點16萬個,回收加工廠3000多個,從業人員超過1000萬人;
C、據中國物資再生協會龍少海副會長在“中國資源綜合利用”2009.4期載文透露:全國回收企業已達10多萬家,規模以上回收加工廠10000多個,回收行業及相關領域從業人員1800萬人;
D、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就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再生資源增值稅政策調整答記者問透露:從2001—2006年短短幾年間,全國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回收企業由原來的幾千家猛增到60000多家。從以上幾組數據可以判斷分析:這是一個寵大的群體,從業人數應該在1000萬以上。
3、經營設施簡陋
再生資源(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由于經營分散、規模偏小,給人的印象是臟、亂、差。與城市的現代化、城鎮化建設表面上存在不和諧因素。因此在城市擴建、城中村改造時,再生資源回收經營企業往往首當其沖。城郊結合部大門敞開,油毛氈屋頂,帶外地口音、衣衫不潔者、手推車、三輪車頻繁進出的地方一般都是廢舊物資回收站。一臺地磅,外加移動磅秤、打包機、剪切機便是再生資源基層組織的全部家當。有吊機、行車的回收站也有,但為數不多。
4、行業精神面貌欠佳,社會地位有待提高
整體而論再生資源行業:人員素質偏低,精神面貌欠佳,社會地位有待提高。全行業中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幾乎難尋蹤影。去年四川汶川大地震中江蘇南京黃浦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董事長黃圣彪出資、出人帶設備第一時間趕赴四川參加抗震救災,得到溫總理的高度贊揚,被譽為有責任心的企業家,這是全行業的驕傲,應該大力宣傳弘揚。
5、廢鋼經營企業在金融危機中遭受重創、損失慘重
這次金融危機對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是個沉重的打擊,許多中小企業被迫關門歇業,遣散員工。部分企業重創后一厥不振。與回收企業緊密相關的有色金屬行業,2008年利潤總額800億元左右,與2007年相比下降45%。去年四季度73家企業虧損達127.5億元(見有色金屬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而鋼鐵工業日子同樣不好過,今年一季度大中型鋼企虧損面達34.72%,72戶大中型鋼企整體虧損33.08億元,與2007年一季度441.6億元利潤形成明顯反差。
有色、黑色金屬冶煉企業是再生資源公司的主要銷售對象,兩者之間唇齒相依,唇亡必定齒寒。
6、兩頭擠壓再生資源企業生存環境堪憂
2000年前后,全國總社號召全國再生資源行業二次創業。當時供銷系統縣以上再生資源企業由2800余家調整縮減為2200余家(縣以下回收企業起碼是縣以上回收企業的三至四倍,況且還有供銷、物資兩大系統),現如今估計縣以上企業還不到2200家。那么稅務總局透露的60000多家又是如何組成的呢?
據調查分析:自國家取消再生資源特種行業管理后,大量私營、股份制回收企業注冊登記,另外各種以廢舊物資為原料的利廢企業也在該時間段建立了一大批一對一回收公司,這二者在60000多家中所占的比例預計達60~70%。
2009年3月18日,山東省再生資源協會,山東省物資再生協會在“關于對再生資源增值稅先征后退稅收政策的意見和建議”中也反映:2001年5月1日鉛山東全省只有退稅企業227戶,而目前在工商登記注冊的就達8200多戶,與2001年相比,增長數達3512.33%。
杭州市區廢舊物資回收網點也自公安機關改特業管理為登記備案后從原先的200余家迅速擴大到500余家。
縣以上再生資源企業,由于再生資源業態以及面對大量私營、個體回收企業的擠壓,還有利廢企業一對一回收公司的不規則、不規范競爭,其生存空間十分狹小,生存境況堪憂。
以上六個方面簡述了我國再生資源行業現狀及處境。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是一個有著廣泛就業基礎的新興行業,有人贊譽她是朝陽產業。上世紀八十年代就有人選文稱謂她是:棄之一文不值,收之黃金萬兩。但她仍然是一個容易被人們淡忘的行業,仍然缺乏社會認知度,是一個十足的弱勢群體,需要黨和政府的關愛和扶持。
二、我國再生資源稅收政策的歷史演變
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后,國家開始重視資源綜合利用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作。并頒發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對資源綜合利用和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實行扶持政策,現按時間序列將政策的歷史演變記述如下:
1、1996.8.31日國務院以國發(1996)36號文批轉國家經貿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開展資源綜合利用的意見”。“意見”之二指出:“實行優惠政策,鼓勵和扶持企業積極開展資源綜合利用”;意見之五:“嚴格管理,搞好廢舊物資的回收和再生利用”。
2、1987.6.8日,國家經委、財政部、商業部、國家物資局以經綜(1987)353號文下發了“關于進一步開發利用再生資源若干問題的通知”,國家對再生資源實行優惠政策,鼓勵企業以廢養廢,通知的精髓是:
①1987.7.1日起減半征收批發環節營業稅;
②三年內給予減征所得稅的照顧;
③減征產品稅(增值稅);
④調節稅酌情減免;
⑤技改資金由國家經委給予貼息。
通知還強調指出:優惠政策所給予的實惠,要全部留給企業,專項作為發展再生資源事業的基金。
1987.8.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浙政辦(1987)31號文向各市、縣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認真做好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并對所得稅等作了以下規定:
a、企業所得稅給予30%的減征照顧;
b、減征或免征產品稅;
c、企業技改貸款可稅前還貸;
d、免征獎金稅;
e、按5%征收批發環節營業稅;
f、從事物資回收行業的供銷社職工向上浮動一級工資,同時提高行業崗位津貼;
3、1994.4.1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以(1994)財稅字第012號文下發了“關于運輸費用和廢舊物資準予抵扣進項稅額問題的通知”,通知指出:“從事廢舊物資經營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收購的廢舊物資,不能取得增值稅發票的,根據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使用的收購憑證上注明的收購金額,依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予以扣除”。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1995)24號“關于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增值稅先征后返的通知”,即征三返七政策。
1995—2001.5.1日期間,財政部、國稅總局還下發過財稅字(1996)21號;財稅字(1999)1號等文件通知,強調和重申廢舊物資稅收政策。
5、2001.4.29日財政部,國稅總局以財稅字(2001)078號文下發“關于廢舊物資經營業務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核心內容免征增值稅。2001年后,財政部、國稅總局為廢舊物資稅收問題還曾下發國稅發(2004)060號、(2004)736號、國稅函(2004)128號、國稅函(2005)544號通知、(2006)1227號和(2007)43號文件等。
6、2008.12.9日財政部、國稅總局以財稅(2008)157號文下發“關于再生資源增值稅政策的通知”,對再生資源企業恢復征收增值稅。2009年全額征稅并按期返還70%,2010年全額征稅,按期返還50%,2011年取消優惠政策。
三、現行稅收政策對廢鋼經營企業的影響
財稅(2008)157號文件對再生資源行業的影響是深遠的,對行業的作用是巨大的。(2001)078號文與(2008)157號文的本質區別在于:前者免征增值稅,而后者是全額征稅,先征后返;前者手續簡便,后者程序繁雜。
新政實行已近半年,對再生資源行業帶來什么樣的影響,據筆者觀察、分析、思索,現收集整理作如下歸納:
(一)、市場萎縮、行業蕭條
浙江永康、臺州、寧波、溫州、富陽、浦江、紹興等地廢金屬成交量一直都比較大,當地利廢企業眾多,成交活躍。而現如今溫州的廢不銹鋼、富陽的廢銅、廢紙,永康的廢鋁、廢銅,玉環的廢黃銅,似乎人間蒸發,下降幅度叫人難以置信。上述地區現在月利廢量只有原來的20~30%,市場大幅萎縮,再生行業一片蕭條。這固然與金融危機有關,但與新稅政的貫徹不能說是毫無關系。按常理說困難時期應以微調為主,不宜做重大調整,尤其是行業政策,這次新稅政出臺時機選擇似乎有點倉促。
(二)、行業稅負增加,退稅復雜繁瑣
2009年,再生資源企業需承擔5.1%的增值稅(2010年將達8.5%)和增值稅額約為12%的地方稅(3%教育費附加,7%的城建稅,1.3%的防洪費等),這與以往年份相比,再生企業稅負增加過快,行業難以承受。
人大代表包景嶺,全國政協委員穆京祥呼吁國家有關部門要重視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如此高的稅賦回收企業難以承受,謹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夭折。
財政部財監(2009)7號文下達后,浙江、上海、山東、江蘇、四川、廣東、湖南、江西、重慶等地陸續出臺了再生資源增值稅退稅審核申批操作辦法。按辦法規定:退稅企業在獲得退稅資格認定的同時需提供11份資料、報表、聲明、證明材料等,退稅程序較為復雜繁瑣。浙江退稅期限分按月和按季兩種。
(三)、國內廢鋼市場沉寂,國際鋼材市場份額下降
今年以來,國內再生資源市場經歷了沉悶、等待、觀望、徘徊、試運轉等若干階段。國內市場整體表現沉寂,缺少活力。進入5月份后,市場仍然難有起色,許多利廢企業老板見面嘆息,生意不好,日子難過!
在市場蕭條沉寂的背景下,行業內惡性競爭抬頭,以更加低廉、更加不計后果地遷就利廢企業完成業務交易。這類業務活動無孔不入,表面上風平浪靜,而市場下卻暗波涌動。
國內市場沉悶蕭條,許多企業和流通商將視角轉向國際市場。一季度合計進口廢鋼318.19萬噸,同上年相比增長318.8%,進口生鐵48.73萬噸,同比增長282.9%。然而,我國鋼材出口形勢卻進一步惡化,1—4月累計出口鋼材655萬噸,相比下降59.5%。市場博弈的結果是:國際原料商擠占了我國國內原料市場份額,而我國成品鋼材國際市場占有率卻不升反降,這更加重了國內市場壓力。
(四)、裁員收縮,行業面臨調整抉擇
再生資源行業是個勞動密集型產業,進入門檻低,吸收了大量勞動力就業。但自去年四季度以來,受全球金融危機襲擊,眾多再生資源回收企業損失慘重,許多中小企業關門歇業,有的元氣大傷。
2009年,再生資源企業面對金融危機和新稅政雙重壓力,行業進入收縮休整時期。據筆者對行業內若干企業的跟蹤調查,因為業務萎縮,職工待遇驟降,企業已不同程度流失和辭退各類業務經營管理人員,而且還在繼續調整收縮。人才流失對企業的發展乃至對行業發展也是弊多利少。
(五)、國內市場流通仍受諸多限制
筆者曾選文論及國內廢鋼、廢有色金屬流通的主要障礙不是“廢舊物資發票”,因為寶鋼、沙鋼等大型鋼鐵企業在以往的歲月中采購原料時,從未發生過客戶不給開票或給不了票。而現如今國內使用的全是清一色增值稅發票,為什么鋼廠在某一時間段仍然難以組織原料進廠,這里面原因錯綜復雜,市場是只無形的手。
當地行政長官或稅務官員只要稍作暗示,大家要支持本地再生資源企業的發展,對外地企業的介入要謹慎,亦即婉言謝絕流通。
因此,中國國情就是這樣,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更是富有地方特色。
四、再生資源稅收政策調整建議
我國再生資源稅收政策的制定和調整應以我國的法律、法規、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期下發的政策文件和我國的產業政策為依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關于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再生資源管理辦法”,“關于加快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的通知”等。2007年,國務院把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列入國家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國家鼓勵和推進廢物回收體系建設,十七大把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作為基本國策等等。鑒于以上法律、法規、政策文件,擬對再生資源稅收政策提出部分調整、修改建議。
1、優惠期限
財稅(2008)157號文之四指出。“在2010年底以前,對符合條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再生資源繳納的增值稅實行先征后退政策。”優惠期限應作適當延長,可暫定3—5年。
2、退稅比例
(2008)157號文第四條之(二)款規定:2009年銷售再生資源實現的增值稅按70%的比例退回給納稅人,2010年按50%的比例退回給納稅人。
(2008)157號文對再生資源行業退稅比例逐年遞減,亦即優惠政策的優惠幅度不斷減弱,即國家對該行業的扶持力度趨于弱化。建議可否以70%退稅比例一定三年不變(符合條件的納稅人),著實體現國家對再生資源行業的關懷與扶持。
3、退稅程序
再生資源經營企業一般納稅人第一次辦理退稅手續認定退稅資格時應準備相應資料、文件、填寫表格等。再次辦理退稅時,重復部分應該刪去,建議可退增值稅款實行即征即退,以減輕再生資源企業資金壓力。
4、減征企業所得稅和部分地方稅
1996年8月31日,國務院以國發(1996)36號文批轉國家經貿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開展資源綜合利用的意見”中指出:“實行優惠政策、鼓勵和扶持企業積極開展資源綜合利用”,經綜(1987)353號文對再生資源企業的技改資金、調節稅、產品稅(增值稅),所得稅,批發環節營業稅都給予減征或免征優惠。
2009年3月份,浙江永康、武義、浦江、東陽市、江西婺源、九江、弋陽、奉新,江蘇泗洪、江陰、安徽郎溪,湖南衡陽市(縣)人民政府先后以政府名義發文扶持當地再生資源企業發展,各地文件內容大致相同。一是部分或全部免除水利基金、城建稅等地方稅;二是再生資源企業的可退稅款由財政予以貼息;三是除繳足中央、省級財政外,本地財政所得部分,全額補助再生企業用于技術改造;四是要求當地財政幫助再生資源企業加快退稅速度。這么多人民政府在同一時間段,為了扶持再生資源事業同時發文,這絕非偶然,定有它的道理所在,應該說是史無前例壯舉。
因此,建議稅務機關對再生資源企業減征30%-50%企業所稅,并減征70—80%地方附加稅。
國家發改委、商務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再生資源企業的所得稅和地方稅可否制定相對統一的優惠政策,避免各地政策參差不齊,互相制約、互相擠兌。
5、清理整頓再生資源行業
以“再生資源管理辦法”為準繩,各地再生資源協會配合,開展全國范圍再生資源清理整頓工作。符合條件的授牌認定。清理時可逐級展開,硬件、軟件缺陷限期整改。對利廢企業開辦的回收企業應從嚴掌握,不符合規定的一律取締。據筆者調查了解:各地有一定規模的利廢企業都建有一對一回收公司。這些公司的存在完全是為工業生產配套的,車間需要多少廢料,回收公司就成交多少業務。部分企業丈夫是利廢廠老板,老婆是回收公司經理,同吃一鍋飯,共住屋檐下,不分彼此。也可以說是肥水不流外人田(稅務總局所指60000家回收企業,這類工業企業開辦的回收公司占有很大比例)。
即便是大型鋼鐵企業,大型冶煉廠設立的回收企業也存在許多弊端。廠方重要人物一般都是身兼多職,上午是廢鋼(原料)處長(安排資金),下午就成了廢鋼公司(原料)經理(組織廢鋼、同經營戶洽談業務)。他們在碼頭料場時常說,只要同我做業務,驗收從寬,資金優先。他們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這對正規回收企業是極不公平的。
社會有分工,你應該潛心鉆研如何節能減排,如何提高產品質量,如何提高產品市場占有率!不要老干鳩占鵲巢的事,這樣既種不好人家的地,又荒了自己的田,實在是得不償失。
6、其它
(2008)157號文件對再生資源企業原有庫存商品的處置應該設置緩沖期,或下發實施細則,這將使廣州市金屬回收公司等諸多企業在新政策執行中遇到一些問題能妥善處置。
根據商務部商改發(2006)20號“關于加快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和商務部、財政部商貿發(2009)142號“關于加快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的通知”,(2008)157號文件應體現扶持和加快各地再生資源龍頭企業發展的精神,以發揮龍頭企業在推進再生資源回收系建設中的骨干示范作用。
(浙江省再生資源有限公司 林加沖 王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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